木箱是常用的包装物防产品,在跨国贸易中,木箱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可以很好的保护货物免受损坏,但是木箱出口是有要求的,不符合标准的木箱无法进行出口,那么,你知道木箱出口的要求有哪些?
木箱出口的要求有哪些?
一、性能要求
1、环保性现在世界各国,对环保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国外一些国家,破坏环保的东西他们是不会接受的,因此,出口木箱一定要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2、阻隔性要强出口木箱包装的目的是为了阻止氧气的进入,防止氧化,或者是减慢氧化速度,所以,出口木箱包装要求自然是要有极强的阻隔性,否则货物的质量无法保证。
3、抗冲击性要好在运输过程中,会有冲击的时候,因此出口木箱包装需要有一定的抗冲击性能,这样才能保护货物不被损害
4、经济性能适中,要保证出口木箱包装易于处理,否则会造成很大的浪费以及经济损失,因此,对外贸易公司在选择出口木箱包装的过程中会选择出口木箱的包装。
5、材质
主要受力构件与箱板在1000mm内死节与活节不得超过5个,不允许有腐朽、贯通裂纹、夹皮、虫眼、霉变、钝棱等缺陷。
6、工艺方面
箱板接缝应严密,箱板组合应平整无错位,布钉应合理,加固带不得少于2道,印刷应清晰,字迹清楚,正确印刷商检代码。
二、区分木箱种类
出口木箱包装分为木箱和实木木箱,木箱即免熏蒸木箱,实木木箱也就是需要经过热处理熏蒸的包装木箱。两者作用性能都是一样的,就是由于产品出关,实木的包装需要经过热处理消灭虫害,从而达到出口运输的标准。选择什么样的出口木箱包装,可以大体根据产品的重量来选择。以5吨的产品重量做一个临界点,5吨以下的可以直接先择用免熏蒸的木箱,反之就用实木熏蒸木箱。
根据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规定,输往欧盟、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带木质包装的货物, 在出运前,其木质包装要加盖IPPC的专用标识。木质包装一定是经加工后的木质,不能带有树皮之类。
木制包装出口至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国或客户要求做熏蒸的货物,均需强制要求做熏蒸。其中对美、加的出口货物,必须有商检出具的熏蒸证书。
三、各国检疫要求
目前,对我国出口包装木箱要求进行检疫或检疫处理合格,并出具相关检疫证书的输入国有: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加拿大、巴西和欧盟(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英国成员国)。具体要求如下:
1、澳大利亚、新西兰的检疫要求:
出口包装木箱由中国出境前经检疫处理的,须提供中国官方出具的《熏蒸/消毒证书》,方可入境;在中国出境前未能取得中国官方出具的《熏蒸/消毒证书》的,该批货物木质包装也可以在输入国口岸的检疫部门监督下,拆除木包装进行处理,或连同货物一并处理。因此,这类货物木质包装在出口前是否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检疫处理由出口企业自行决定。
2、美国、加拿大、巴西的检疫要求:
出口包装木箱使用木质包装的,必须在中国出境前经检疫处理,并取得中国官方出具的《熏蒸/消毒证书》,方可入境;否则,将被退货、或其他检疫处理。
出口木箱未使用木质包装的,出口企业可以自行出具无木质包装证明或在装箱单、提单、发票上注明该批货物无木质包装声明,便可入境。
3、欧盟的检疫要求:
1999年6月10日起实施的紧急法令(简称1号法令):“木质包装不得带有树皮,不能有直径大于3毫米的虫蛀洞;或者必须对木质包装进行烘干 处理,使木材含水量低于20%”。由于该法令未要求出具官方检疫证书,因此,只要出口企业所使用的木质包装符合上述标准,便可直接出口。
但是,在入境时被输入国检疫部门抽查发现所使用的木质包装不符合上述标准的,将被退货或其他检疫处理。为了出口木箱在输入国顺利通关,出口企业认为所使用的出口包装木箱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可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疫处理并出具《熏蒸/消毒证书》。
四、其他要求
1、一般在WTO组织下的成员国目前都已针对表面未经加工的木制产品进口前要求必需先做好IPPC的ISPM#15的熏蒸杀毒要求。
2、出口商必需于出口前向经IPPC认证的杀毒公司办理熏蒸杀毒,经过认证厂商杀毒后厂商会在相关包装箱上烙印IPPC的计算机编号,并将相关数据上传到IPPC网站上供各国海 关查询。
3、一般有经烙印计算机编号的木制包装箱是不需再请厂商出具证明,除非是您的产品外观不适合作相关烙印;那出口商就必需事前请认证的杀毒厂商出具证明,收货人需于货物清关时出具该证明供海关查询。
以上就是关于木箱出口的要求介绍,一般来说,出口木箱的要求主要是对木箱安全性的检验,保护本国生态环境。使用免熏蒸木箱可以简化出口手续,直接出口,因此,选购免熏蒸木箱可以联系景超,我司生产木箱,航空箱,免熏蒸木箱,木托盘等包装物防产品,景超期待您的咨询。